初中读书心得14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读书心得 篇1活到这个年纪,多半都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在一成不变的日子里渐渐地任由生活摆布。就像文中的水晶店的老板,或那街边的小贩,或许当初他们也拥有一个伟大的梦想:穿过沙漠,寻找属于自己的宝藏,可是现实却因为物质或金钱也或是爱情的牵绊,他们最终选择了稳定的生活,放弃踏上那条寻梦的路。并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牧羊少年你那般追随的自己的内心,追随天命。
而生活希望你能去实现自己的天命,因为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最终一定会得到,因为这个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当你忘我的专注于你的梦想,那么有一天你终会实现它,但是在这条路上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也会遇到很多诱惑,你也会想放弃它,你也想停下追逐的脚步,所以成功的人不多。但是上天是公平的,生活中的一切都需要付出代价,你付出多大的努力,也会得到多大的回报。生活也不是急于求成的,我们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们只有现在,也只能感知现在,过好现在这一刻,吃东西就只管吃,走路时就只管走路,因为明天谁也无法预料,因为昨天谁也无法挽回,开心地过这一刻也罢,惆怅地过这一刻也罢,这一刻也转瞬即逝,不会再有同样的这一刻,看你怎么选择。
永远不要抱怨上天没有给你想要,那只是你自己不努力的借口。如果你愿意,你想得到的一切上天都会给你,财富也罢,爱情也罢。
初中读书心得 篇2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就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就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就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就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就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就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初中读书心得 篇3《名利场》是英国伟大现实主义作家和幽默大师萨克雷的代表作。萨克雷(1811-1864年),英国19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印度加尔各答,6岁时被送回英国求学。成年后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很快挥霍殆尽,只好自谋生路。他先学画画,后从事写作,为报刊撰稿,发表散文、游记、中短篇小说等。1848年发表成名作《名利场》,此书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上的地位,萨克雷也因此被公认为是与狄更斯齐名的英国小说家。
《名利场》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中上层社会各式各等人物,都忙着争权夺位,争名求利,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名利、权势、利禄,原是相连相通的。主要描写女主人公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于是利用种种计谋甚至以色相引诱、巴结权贵豪门,不择手段往上爬。这个人物并不邪恶,也不善良,但非常富有人情味,完全是时代的产物。作品辛辣地讽刺了买卖良心和荣誉的“名利场”中的各种丑恶现象,而且善于运用深刻的心理描写和生动的细节勾勒来刻画人物,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杰作。
机灵乖巧,聪明漂亮的利蓓加出身于贫穷的画师家庭,从小父母双亡,在平克顿女子学校受尽歧视。离校后她凭着美貌和机智,不择手段地猎取金钱,通过投机和冒险,力图挤进上流社会。几经坎坷,
几度荣辱,在英国社会的名利场中,她最终还是默默无闻地度日。围绕利蓓加,小说成功地塑造了爱米丽亚、乔治、罗登、乔瑟夫、克劳莱小姐、都宾等人物的形象。原作副题是《没有英雄的小说》,这里的人物不是简单化的或好或坏,他们都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内心活动。利蓓加已成为十九世纪初期英国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
《名利场》主要情节可分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描写已故穷画师的女儿利蓓加在离开平克顿女子寄宿学校后,暂住在富家小姐爱米丽亚家中,企图勾引爱米丽亚的哥哥以进入上流社会。此事失败后,利蓓加去毕脱·克劳雷爵士家当家庭教师,同时施展逢迎、拍马和勾搭等乖巧手段。而当毕脱丧偶后向利蓓加求婚时,她却已秘密嫁给了爵士的儿子罗登。另一条线索写纯洁的姑娘爱米丽亚钟情于轻浮空虚的军官乔治·奥斯本,冲破重重障碍终于和他结婚。但丈夫很快就厌弃她,另寻新欢。爱米丽亚一味痴情,即使在丈夫死后仍不肯改嫁。最后,利蓓加道出乔治生前曾约自己私奔的事实,爱米丽亚才和都宾结了婚。利蓓加后来又与年老丑陋的斯丹恩勋爵私通,因私情为丈夫窥破而遭抛弃。而斯丹恩则误以为罗登夫妇设局诈骗,也与利蓓加一刀两段,就利蓓加此潦倒。但是,本性是利蓓加纯善的,就像她所说“如果有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没有5000她也是个好女人。爱米丽亚的哥哥回来后,认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最终和利蓓加走到了一起。
爱米丽亚是一个柔弱温顺、善良天真的女人,一个爱人如己、怜悯他人的慈善者,一个忠贞不渝的“殉道者”。她是个平庸之辈,无力反抗命运,盲目地追求虚无的浪荡子的爱情。爱米丽亚似乎除了爱情以外从未有过什么人生目的。从学校毕业一直到她和都宾上尉结婚,她过的都是屈从、忍受的生活,整天沉迷于幻想之中,以个人为中心,连其母亲也认为她太过于纵容、迁就儿子,不顾父母家人。爱米丽亚完全接受男权社会的逻辑和规章制度,用自己的 ……此处隐藏7826个字……妈妈讲故事。《丑小鸭》、《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等等。长大以后,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竟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地步。
文字就像是魔方,排列一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色彩与声音。所以我觉得,文字是有灵性的。
我爱读书,但我只喜欢历史、冒险、科幻的小说、童话等。我被它们吸引就像磁铁一样吸住了。它们诱惑着我,让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在书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在书中,我看到了古往今来的伟人、平民在人生道路上的喜怒哀乐;在书中,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插上飞翔的翅膀。
读书之趣在凤韵之美,我爱婉约之书,“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花影弄月,让人见凋花而伤春,见落叶而悲秋。我也爱豪放之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才有巾帼不让须眉,“谁言女子非英雄的气概”。
每当进入书的殿堂,我都被她富足高雅、奇丽璀璨所吸引。在这里,我被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所折服;为堂。吉诃德的愚蠢大笑过,沉思过;为林黛玉的早逝伤心过、慨叹过。
快乐的日子,听着歌曲,和着苏轼低吟“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哀伤的日子,把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的诗句记于日记中;下雨的日子,倚窗而住,捧读朱自清的《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艳美的文字敲击我的心扉。夜晚则孤灯独影,与冰心一起品位《人生的感悟》……
曹文轩曾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梅子涵曾说过:“点燃孩子们阅读的明灯”。
我更想说,书里藏起这个世界所有你想知道的秘密。
读书的日子永远不会无聊,不会惆怅,不会迷茫。书伴着静如止水的我,在平淡的日子里,品味人生的细致和精美。
爱读书的我,漫步于书花之园圃,倘徉于书香之殿阁,品味书之美。所以我说,读书真好。
初中读书心得 篇13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情节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的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的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地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初中读书心得 篇14一个富有的破产老头,两个自私自利的女儿,三个因亲情联系在一起的灵魂,构成了牵引整个发展的主线。因早年失去妻子,高老头将自己一生的爱全部倾注于两个女儿身上,给她们创造的物质条件,并以高昂的嫁妆作为基础,将她们捧入上流社会。然而,到头来,高老头却被赶出女儿们的住处,独自住在小小的旧公寓中,就连临死前想看一眼女儿的愿望都未能实现。
在绝望与孤独中,高老头感叹到“金钱能买到一切,包括女儿”。这位可怜的老头终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醒悟了,他悟出了造成这种过错的原因,不是他,不是钱,是爱,是他对女儿们无私的爱。这种爱是不顾一切的付出,不顾一切的满足他人需求的爱,是一种不恰当的爱——溺爱。
现实生活中,正有很多人与高老头的经历相似。很多单亲家庭与丧偶家庭的父母们,因为失去了另一种而把更多的爱倾注在子女身上,给予他们的,给予他们更多地零花钱,想从金钱上弥补孩子所缺失的父爱或母爱。然而,往往这样的孩子是孤僻的,对社会充满了敌意。他们很难感受到爱,因为他们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最多的是金钱,他们离开金钱是很难生活的。这样的人往往与父母之间也是有隔阂的。
除了单亲家庭,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也存在相同的情况,由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父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他,力所能及的为创造的物质条件。父母将好吃的东西留给孩子,给孩子买各种衣服,自己不舍得买的只要孩子需要都会尽一切努力办到,久而久之,子女们自然而然的认为好东西都是自己的,自己不要的都是父母的。这种习惯和想法就理所当然的被保留下来,当他们进入社会后,用同样的方式待人接物,最终造成整个社会都以自我为中心、以金钱为中心,从而出现各种黑工厂,各种不诚信的商家。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与我们的是密不可分的。这种以金钱作基础和手段,满足子女们一切欲望的溺爱,养成了他们自私自利的人生观,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危害。
然而,父母女的爱本身并没有错,这种亲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虽然爱的付出方式失当,但爱是真的,从小的养育是真的,所以,作为子女,如何正确的去看待和利用这种爱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