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产品质量承诺书五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1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诚请用户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
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
①技术保养维修手册
②安装总图
③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
④提供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一定量的备件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2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晓《刑法》第141条和条144条的规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国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质已构成刑事犯罪,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做到依法、规范养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外地调购畜禽严格执行“引前申报、落地报检、隔离观察、加强免疫、承诺经营”的规定,绝不从疫病风险地区调购畜禽。
3、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时,严格遵守农业部有关公告,绝不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对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4、严格执行兽药用药期、休药期规定,不在规定的用药期、休药期内屠宰或出售所饲养的畜禽。
5、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义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所饲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6、对出售的畜禽按要求申报检疫,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出售、不乱弃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7、认真做好畜禽来源、用药等有关投入品使用记录,建立购销台账。
8、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等工作,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
9、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认真落实畜禽防检疫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如发现他人在养殖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揭发和举报。
以上是本人所做出的承诺,并保证认真履行,自愿接受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电话:0827-3369552
承诺人(签名): 地址:
企 业(盖章): 电话:
日 期: 年月日 邮编: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3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503号令,净化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预防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承诺书。
第一条 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第二条 自觉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保证经营行为和销售商品合法。坚持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不购来路不明、没有合法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商品,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第三条 以服务顾客为宗旨,自觉接受社会和顾客的监督,坚持诚信为本,积极参加商品质量管理,不作虚假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第四条 自觉建立和落实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商品销售承诺、商品质量监测等管理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和商品标识,并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属批发商的,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保存原始进货票据待查。
第五条 严格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经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一律无条件下柜下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商品,及时向消费者发布公告,限期召回。对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凡属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一律无条件实行“三包”。
承 诺 人:
工商监管责任人: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4
1、我公司对出产的LED显示屏均进行终身维护。
2、保证严格执行招标项目技术方案中所制定的全部内容及标准,忠实的执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义务;
3、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在工程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即进入保修期;
4、产品终身维护包括(软件升级、产品定期巡检)。
5、保修期内,凡属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造成的设备损坏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实行终身优惠有偿服务。保修期满后,每次接到用户维修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仅核收维修最低工本费用,每年到现场巡检设备及系统至少一次。
6、如需到现场解决故障,保障24小时到达现场。
7、我公司负责对发生故障的软件进行重新安装、重新设置等工作,包括系统运转时随时出现的问题解决。
8、在该项目的实施阶段,为该项目建立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保证专人全天候服务。
年月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5
一、清水泵质量承诺
1. 电机采用南洋电机、沪力电机、华滨电机、贝德电机、其特点是功率高、噪音低、经久耐用外观美观
2. 轴承采用国内名牌:哈尔滨轴承厂轴承。精度高、运转平稳、噪音低。
3. 泵轴采用优质中碳钢、宝钢产品。
4. 泵体采用铸铁材料
5. 机械密封采用上海博格曼密封件有限公司的产品,一万小时不泄露。
6. 叶轮采用优秀水力模型,流动行好、阻力小、平稳、效率高。
二、 对潜水泵的质量承诺
1. 结合西德ABS公司和日本荏原公司的先进技术设计并制造,能有效通过泵口径5倍纤维物质与直径为泵口径50%颗粒物
2 . 叶轮采用单片或双片结构,大大提高污物通过能力。
3. 机械密封采用碳化钨的双端密封,使长期处于油室内运行。一万小时内无泄露。
4. 根据客户需要在泵的油室设置有高精度抗干扰漏水检测传感器,在定子绕组内设置了热敏元件
5. 轴承采用国内名牌:哈尔滨轴承厂轴承。精度高、运转平稳、噪音低,在全扬程内电机不过热过烧。
6. 在口径200以上可根据需要采用外循环冷却系统,保证水泵在水池的最低水位正常运转。对电机进行双重保护,电机定子采用F级良好绝缘
三、全自动变频调速控制柜的质量承诺
1. 全套设备有电脑微机全自动控制,同时具有手动操作功能。
2 在整个压力范围内,供水压力精度?0.01MPA
3. 具备多种功能,还可以定时自动开关设备功能。
4. 变频器为ABB产品,其它原器采用中国正泰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还可以采用其它公司产品。
5. 对于变频控制柜控制水泵都采用软启动方式,并对电机有过载、过流、发热、短路等各种保护功能。
6. 利用编程可以对水泵进行多钟运行功能,即可以一台也没有多台,轮流转换保持出口都是恒压。
四、水泵专用控制质量承诺
1. 箱板宝板采用宝钢产品。
2. 控制柜都是有手动、自动功能,根据用户不同需求有空调专用、排污专用、消防专用和生活专用控制柜,还有压力控制、液位控制、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和自动切换各种功能。
3. 控制范围有一控一、一控二、一控三、一控四,根据不同需求采用不同控制范围,手动、自动功能具备,无需人看管。
4. 控制柜具有过流、过载、缺相、漏电、短路保护功能。潜污泵专用控制柜有漏水保护,保证电机安全无恙。
以上产品都实行国家三包政策,终身维修。
产品质量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精神,为了提高建筑工程及消防设备配套产品的质量,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质量第一,共创和谐,优质服务,顾客终生满意”的宗旨,我公司特向用户做出如下质量承诺保证声明,自声明之日起,对出厂的消防产品保证做到:
1、确保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
2、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运行的可靠性。
3、对用户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派出服务人员,并做到故障不排除或末作出结论意见前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在产品“三包”期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赔偿责任。
4、对出厂产品实行质量“三包”,既一年内包修、半年内包换、三个月内包退(不合格产品按批次全部召回)。“三包”期外的产品实行终身保修服务。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通过 方式将下列产品发出,请查验。
以上批次产品经公司质检部门出厂检验均符合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即 。
本公司承诺在 年 月 日提交质保单或者公司质检机构的检测报告。
XX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11 月 14 日